岗位职责
1、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机电、运输安全工作,按照“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和“一岗双责”的原则,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。
2、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 严格执行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和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,保证机电、运输系统安全运行。
3、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、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,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。
4、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、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、年度安全生产计划。
5、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机电、运输系统的安全技措工程计划。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安装、拆除安全技术措施。
6、组织制定矿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;开展矿井停产检修工作。
7、组织实施机电、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。
8、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、机运设备保护和测试管理工作;定期组织机电、运输设备检修,做好日常维护保养,保证设备完好。
9、组织机电、运输事故中设备的检修和恢复工作,提出防范措施,并督促落实。
10、组织制定机电、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并负责组织落实。
11、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,并及时反馈。
12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,检查机电、运输设备运行情况,及时排 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,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,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。
13、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,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 作业、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。
14、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。
15、及时参与指挥事故抢救,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。